浙科发成〔2012〕44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分,。ú浚┦舾叩仍盒!⒖蒲性核
为进一步增强科技效果治理,规范科技效果挂号事情,凭证科技部《科技效果挂号步伐》(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相关划定,经研究,决议对《浙江省科技效果挂号实验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07〕20号)再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科技效果挂号实验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在事情中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日
附件:
浙江省科技效果挂号实验细则(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科技效果治理事情,规范全省科技效果挂号,实时、准确、完整地获取科技效果信息,增进手艺转移和科技效果转化工业化,凭证科技部《科技效果挂号步伐》,团结我省现实,修订本实验细则。
第二条 科技效果挂号事情实验统一治理、分级认真。省科技行政部分认真指导全省科技效果挂号和治理事情。各市、县(市、区)科技行政部分,省级有关部分、。ú浚┦舾咝:涂蒲性核萍夹Ч卫砘谷险姹厩颉⒉糠帧⒌ノ坏目萍夹Ч液藕椭卫硎虑。
第三条 省科技行政部分授权的科技效果挂号机构对切合挂号条件的科技效果予以挂号。
第四条 科技效果挂号应遵守客观、真实、准确、实时的原则,充分使用现代信息手艺,增进全省科技效果信息交流。
第五条 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执行各级种种科技妄想完成的科技效果,推荐省、市人民政府科学手艺奖励的科技效果,推荐按划定经挂号的社会实力设立的科学手艺奖励的科技效果必需挂号。
第六条 科技效果挂号事情是各级种种科技妄想项目治理的须要环节,各级种种科技妄想项目须在验收、公示后,实时完成科技效果挂号,科技效果挂号证书作为项目验收后,报科技治理部分备案的质料之一,并凭科技效果挂号证书,领取验收证书。各市(县)、各单位科技效果挂号的数目作为推荐省科学手艺奖励名额分派的依据之一。
第七条 勉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自动挂号自主自力研发或团结研发的科技效果,通过挂号的企业科技效果可作为高新手艺企业、科技型企业、高新手艺企业研发中心等认定和绩效评价的依据。挂号入库的科技效果可向国家科技效果库推荐,并作为科技效果转化资金的重点支持工具。
第八条 涉及国家神秘的科技效果,凭证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划定举行治理。
第九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完成人(单位)配合完成的科技效果,由第一完成人(单位)按隶属关系或属地向响应的科技效果治理机构治理挂号手续,阻止重复挂号。
第十条 科技效果按基础理论效果、应用手艺效果、软科学效果分类挂号,科技效果分类按《浙江省科学手艺奖励步伐实验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08〕258号)划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挂号的科技效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挂号质料规范、完整;
(二)效果权属没有争议;
(三)已有的评价结论持一定性意见;
(四)不涉及国家神秘;
(五)不违反国家的执法、规则和政策。
第十二条 科技效果挂号应提交下列质料:
(一)基础理论效果:
1.学术论文、学术专著;
2.本单位学术部分的评价意见;
3.论文揭晓后被引用的证实;
4.《科技效果挂号表》(接纳科技部统一制订的名堂),科技效果相关手艺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文档各一式一份。
(二)应用手艺效果:
1.相关的评价证实(科技妄想项目验收意见或效果判断证书、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行业准许证实等);知识产权证实(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书、软件著作权挂号证书等),以及研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证实等;
2.《科技效果挂号表》(接纳科技部统一制订的名堂),科技效果相关手艺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文档各一式一份。
(三)软科学研究效果:
1.相关的评价证实(软科学效果评审意见或验收意见等);
2.研究报告;
3.《科技效果挂号表》(接纳科技部统一制订的名堂),科技效果相关手艺文件,资料以及电子文档各一式一份。
第十三条 市、县(市、区)科技行政部分,省级有关部分、。ú浚┦舾咝:涂蒲性核萍夹Ч卫砘蛊局け鞠冈虻谖逄酢⒌谄咛酢⒌诰盘酢⒌谑酢⒌谑惶鹾偷谑条的有关要求,对拟挂号的科技效果举行审查,及格后,向省科技效果挂号机构治理挂号手续。
第十四条 各级种种科技妄想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技效果,省科技效果挂号机构直接出具科技效果挂号证书(挂号证书由省科技行政部分统一印制)。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自主自力研发或团结研发的科技效果,须在省科技行政部分门户网站公示15天,无异议的,由省科技效果挂号机构出具科技效果挂号证书。
科技效果挂号证书不作为确认科技效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十五条 对有异议的科技效果,在异议未解决之前不予挂号?萍夹Ч瓿扇耍ǖノ唬┰诠液爬讨信樽骷,剽窃、改动或者以其他方法侵占他人知识产权的,注销挂号,并予以通告。
第十六条 省科技效果挂号机构资助他人(单位)弄虚作假,剽窃、改动或者以其他方法侵占他人知识产权的,吊销挂号资格?萍夹Ч液呕沟氖虑橹霸彼阶允褂谩⑴丁⒆盟液趴萍夹Ч氖忠丈衩,侵占他人知识产权的,由所在单位予以响应的处分。上述行为冒犯执法的,依法追究响应执法责任。
第十七条 科技效果挂号事情分年度举行,每年3月尾之前完成上一年度的科技效果挂号事情。
第十八条 省科技效果挂号机构应实时做好挂号科技效果的分类统计事情,上报省科技行政部分,省科技行政部分将挂号的科技效果登录至科技部效果数据库。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二○一二年四月十日起施行,《浙江省科技效果挂号实验细则(修订)》(浙科发成〔2007〕20号)同时阻止执行,本细则施行前宣布的有关划定与本细则纷歧致的,以本细则的划定为准。